为了调动我校相关专业师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推动实验室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,为大气科学类重点学科建设提供有力的科研支撑,经实验室主任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创新团队负责人讨论,并报校科研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批准,江苏省气象灾害重点实验室修订了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气象灾害重点实验室科研产出奖励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),现向大家公布。
目前,重点实验室正在开展2007年度科研产出奖励申报工作,对于补报2006年科研产出奖励的仍按照原办法进行奖励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,并于6月5日之前按照奖励办法的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文件交至气象楼407室,电子版发送至jwzhou@nuist.edu.cn。
联系人:周建玮
联系电话:58731578
江苏省气象灾害重点实验室
2008.5.26